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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黄陂区长、区委书记的一封信

发布者: dmp3 | 发布时间: 2020-12-30 17:21| 查看数: 287994| 评论数: 14|帖子模式

给黄陂区区长、区委书记的一封信
我是黄陂区木兰国际广场(一号公馆后更名为南德CC.ONE)的一名业主,该小区只有一栋楼两个单元四部电梯,2015年竣工广大业主收房入住近五年来时常出现电梯故障,特别是近半年来四部电梯中的三部先后因故障暂停运行,各位业主曾向12345市长热线、区政府部门建设局物业科、特种设备监检科、110、119、前川街潘家田社区反映未果。特别是昨晚第四部电梯停运把业主关在电梯内了。造成近两百多人出行难回家更难。本人希望老百姓的父母官能为百姓做主,尽快解决两百多人特别是老人小孩出行回家的困难。为民办实事,保一方平安。据我了解昨晚有业主提议要堵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行和去政府拉横幅请愿,要在木兰国际广场楼顶拉横幅,更有业主讲不想活了要找房产开发商与物业拼命的过激言行。特此呼吁区长、区委书记在百忙之中能重点关注。敬礼!!

最新评论

1013710620 发表于 2020-12-30 17:45:33
给他们写这个有个毛用?正确的途径: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根据本级政府授权,组织或者参加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投诉的单位:电梯安全归安科院、技术监督局特检所也管。
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帖最后由 1013710620 于 2020-12-30 17:47 编辑

留意一下 发表于 2020-12-30 19:00:17
就是没人找法院???
dmp3 发表于 2020-12-30 22:22:07
1013710620 发表于 2020-12-30 17:45
给他们写这个有个毛用?正确的途径: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 ...

非常感谢你的建议。
1013710620 发表于 2020-12-30 22:27:23
dmp3 发表于 2020-12-30 22:22
非常感谢你的建议。

对于电梯的平时维保费是物业费中出的,这点是有规定的。一般物业有跟本地电梯维修公司有协议或合同。电梯的大修才能动用电梯维修基金。动用电梯维修基金不是随便动用的,规定电梯的使用年限好像达到十年吧,才能通过业委会和物业申请维修基金,我们国家规定,电梯的使用寿命是17年。
一般维保就是个日白的事,因为物业想赚钱,不会给过多的钱维保,大部分都是得过且过,这就是电梯维保的黑幕。
物业有良心就会正常给维保公司钱,没有良心,就是楼主反应问题的结果。

重点提示:电梯的平时维护费用是物业费中出,不是动用维修基金。任何人都无权动用维修基金作为平时维保,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电梯大修时间你是申请不出来维修基金的。
1013710620 发表于 2020-12-30 22:34:08
楼主,可以判断你们电梯的问题就是物业黑。
dmp3 发表于 2020-12-30 23:01:22
1013710620 发表于 2020-12-30 22:34
楼主,可以判断你们电梯的问题就是物业黑。

今天区政府让工作人员来了解情况了……
德德 发表于 2020-12-31 13:44:40
我们小区电梯坏了,爬楼梯九个月后才修好。
dmp3 发表于 2020-12-31 23:32:55
德德 发表于 2020-12-31 13:44
我们小区电梯坏了,爬楼梯九个月后才修好。

哪个小区?
dmp3 发表于 2021-1-2 22:27:51
感谢网友的跟帖。在大众媒体的报道后,物业今天两个单元均有一部电梯保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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