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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议] 没有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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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10:12: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眨眼功夫电动车让交警陈*和夏*给开票成摩托车。就因为我是外地人,5月9号同时抓了72辆电动车,就我的开为摩托车,其余车都激50元就捞回去了,我的却要拘留十五天以下罚款一千二才肯放车,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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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8-5-15 10:18: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黄陂当官的都是官官相护,最终受害者乃百姓也
3#
发表于 2018-5-15 11:16: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武汉城市留言板去反映比较有效一些
4#
发表于 2018-5-15 11:25:53 | 只看该作者
想知道的问题:1、你倒底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2、电动车有没有超标?3、有没有非法营运?4、交警执法是你是不是很“呛?5、喝酒了没有?要不然不会车子收了,还要拘留你15天? 本帖最后由 qwqw258258 于 2018-5-15 16:43 编辑

5#
发表于 2018-5-15 11:47:51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拘留了,怎么还能发帖子?人在家里还是所里?
6#
发表于 2018-5-15 12:04: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别一有事就外地人本地人的,都一种人中国人,如果你电动车超标或载客都有可能定性不一样
7#
发表于 2018-5-15 12:2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拘留15天?你应该23号才能放出来。拘留所里还能发帖?看来你不简单哦!
8#
发表于 2018-5-15 20:12:18 | 只看该作者
伙计,说话要负责任啊!这种事情,能乱来吗?这跟哪里的麦子没关系吧!
9#
发表于 2018-5-16 02:32:04 | 只看该作者
      2018武汉整顿电动车措施/规定
时间:2018-03-16 09:40:56 来源:武汉交通

    【导读】2011年初 - 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6月1日起执行/内容略),主要是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的快速普及,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民群众的出行难,但另一方面,其销售和通行管理等方面也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急需通过立法手段对其加强管理。此前也经过多次采取措施进行整顿,但未能取得明显成效。

    在武汉生活的朋友们肯定都看到过这样一个情况,就是在地铁口有很多“摩迪”,在路上会有很多电动车不看红绿灯,还有一些直接走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一般在道路上用黄色实线来区分,其他机动车辆不得占用),随意在主干道上穿越改道、越线曲拐、与公交车和其他机动车抢道争行的乱象普遍存在,险象环生,急需加大力度从根本上整顿治理。现今市政府及公安交管部门动真格下大力整治电动车,编者认为这一举措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电动车驾驶人员和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行人人身财产安全都是关系重大、很有必要的。现将《整顿措施规定》公布如下:

2018武汉整顿电动车措施/规定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出台《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八条措施》,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等“三类车”实行“八个一律”。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三、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四、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遮阳伞、顶篷、座椅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没收非法装置;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七、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八、对外卖、快递等企业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因交通违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无牌、闯入高架桥梁隧道、逆行、闯红灯、带篷打伞、违法载人、载货超限、不按道行驶;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违禁通行;共享电动车非法上路。


    交管部门介绍,按规定,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次为不超过10%、30%-40%、60%、70%-80%。

    红绿灯下的路口,被认为是电动车的最危险区域。记者观察发现,机动车按绿灯通行或抢黄灯时,最容易与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电动车载客营运一律依法扣车

    面对随处可见的电动自行车乱象,面对血淋淋的街头惨祸,为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昨日武汉交管部门宣布,今起展开为期数月的大整治,以扭转电动自行车“任我行”的局面。



本帖最后由 杨铭志 于 2018-5-16 02:36 编辑

10#
发表于 2018-5-16 03:41:17 | 只看该作者
链接(一):2015-08-08 晚

  8日晚10时许,武昌欢乐大道与杨园南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渣土车右拐时撞倒一辆电瓶车,电瓶车车主被车轮碾压,当场死亡。

链接(二):2016年05月13日 下午5:30左右

      武汉一渣土车撞上电动车 爷孙俩被卷到车下殒命。事发地点为武汉光谷大道与高铁二路十字路口交界处。但天下午放学时,一位爹爹骑电动车去接放学的孙女,没想到行至此处,发生此惨烈车祸,爷孙俩不幸丧命。

链接(三):2017-05-02 下午

      2日下午,一女子骑电动车在解放大道二七长江大桥附近遭到一辆同向行驶的渣土车碾压,骑电动车女子被卷进车底,血肉模糊,当即身亡,现场惨不忍睹。

链接(四):2017-11-24 晚上

      24日晚7点多,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与团校路交会处,在团校路右拐入雄楚大道的车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年轻女子遭遇车祸,头部被车轮碾压,不幸身亡。现场有大型车的车轮痕迹,但肇事车已逃离现场。多名围观者称,肇事车为一大型卡车,其右拐入雄楚大道时发生意外。

      电动车超标、超载、超速、超车、载人、抢道、逆行、急行拐弯现象比较普遍,来往车辆和行人稍不留神,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财产严重损失。

      有多名网友评论:希望在严格管理大型货车、工程车、搅拌车、渣土车的同时,加大力度严格整治管理好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如网友天然呆的天之骄子99[湖北咸宁]2017-5-3 20:32:其实并不一定是渣土车的错,说实话,我最烦的就是骑电动车的和摩托车的,在路上横冲直撞,见缝就挤,不管红灯什么的也直接过,因为他们知道交警不会去抓他们的,希望交警部门好好整治一下,也让这种事故少发生一点,愿死者安息……

      众多网友表示:珍惜生命,严守交规,远离大货,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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