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为全市人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武汉交警出台《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八条措施》,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等“三类车”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武汉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制定了“八个一律”的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即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遮阳伞、顶篷、座椅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没收非法装置;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依法拘留;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外卖、快递等企业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因交通违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此次将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无牌、闯桥隧、逆行、闯红灯、带篷打伞、违法载人、载货超限、不按道行驶;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违禁通行;共享电动车非法上路等“三类车”违法行为。 近几年,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很多超标电动车也“浑水摸鱼”潜伏在广大群众的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超标电动车上路、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频繁发生,这些都如同一枚定时炸弹,交通安全存在巨大的隐患。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黄陂区交巡大队于年初,着手黄陂区电动车带牌销售服务站的建造。即日起,黄陂区电动车车主可直接在黄陂区登记上牌。 地址:黄陂区安居南路安居小区门面房1-3号
电动自行车登记事项 一、电动车登记提交材料 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 提交材料: (一)《申请表》(上牌点领取或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上下载); (二)车辆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机打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车辆整车出场设防伪标识的印刷版的合格证明。 车辆所有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代理人申请车辆登记上牌业务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上牌流程 领表——查目录——查验车辆(承重、量长度≤1200mm)——照像——制证——收费发牌发证——安装号牌——档案归档
信息来源:黄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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