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论坛

[街头巷议] 致武汉木兰公交公司的道歉信!

[复制链接] 25
回复
4249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9-19 15:16: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武汉木兰公交公司及其领导:

   9月5日12点钟左右,k3路公交车在向阳大街人民道口与一辆快递三轮车相撞。后来经过现场,我听别人说快递三轮车的快递员被撞死了,没有经过核实,就在论坛发表了公交车撞死快递员的不实消息(后来经了解,快递员只是受伤),给贵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

   现在此通过论坛,诚挚的向贵公司道歉,望贵公司及其领导原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微信微信
2#
发表于 2017-9-19 16:01: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觉明历               
3#
发表于 2017-9-19 16:20:3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帖爆料有死人的事故,对事故瞒报是要追责的,估计对此次事故的当事方会带来麻烦,主管部门说不定要对此事调查。

发帖道歉?是不是造成不好的后果了

“紧开口,慢开言”
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
笔比刀子锋利,虽是玩玩,有可能会受伤的哟!
4#
发表于 2017-9-19 18:29: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ppy84220 于 2017-9-19 18:49 编辑


敢为人先,勇于承担。
但是k3  3块的价格也是敢为人先。
5#
发表于 2017-9-19 18:32:02 | 只看该作者
我应该转发500次的
6#
发表于 2017-9-19 19:50:10 | 只看该作者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7#
发表于 2017-9-19 20:15: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双凤是黄陂一个好同志,积极关心黄陂发展,偶尔有消息错误也难免。希望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在论坛发言了
8#
发表于 2017-9-19 20:51: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混饭吃 于 2017-9-19 21:17 编辑

发帖如果成了一种病态的爱好就非常可怕,必有此祸,知错改了就好。
9#
发表于 2017-9-19 21:05:14 | 只看该作者
双凤同志,论坛需要你!不要因为这次失误而退缩
10#
发表于 2017-9-19 21:17: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双凤听说被派出所请去喝茶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手机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