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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zchen 于 2017-7-3 15:08 编辑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农村的青年要跳出农门,比登天还难。那个时候,吃商品粮拥有城镇户口的人,是非常令人羡慕的。农村的人如果能将农业户口转为吃商品粮城镇户口,无异于上了天。当时能进乡镇企业,哪怕是生产大队办的轧米厂、缝纫厂、或者当个民办老师、赤脚医生,都很不容易。不是公社、大队干部的子女,也至少是公社、大队干部的亲朋好友,或者是把这些干部马屁拍得很好的人,才有可能。就连脱离农业生产一段时间,去参加业余文艺宣传队,去修公路,或干点不下农田的其他农活,都会遭到有的人嫉妒。当时,与我同一生产小队,有一位平时和我一道干农活且关系不错的农村青年,我们在一起干农活时,交流甚多。当我被公社抽到业余文艺宣传队时(每年集中排练演出3个月左右),他就有些不舒服,遇见我后,陡然不打招呼,流露出妒意。当我从业余文艺宣传队结束,回到生产队劳动后,他又与我“和好”如初。
记得有一次,我们生产大队革委会一位副主任转到我们村里,临近吃饭时间光景,他正好经过我家门口。我父母出于礼节,请他到我们家吃了顿饭,并喝了点酒。他喝酒后很高兴,主动拍胸脯表态,让我第二天到生产大队轧米厂去上班。为此,我激动得当晚几乎没睡好。翌日一大早,我就起床洗漱,然后兴冲冲地去主产大队轧米厂上班去了。可是,另一生产小队与我同届高中毕业的一位同学的叔父听说我到生产大队轧米厂上班了,心里极不平衡。从他们村里到村外,直到大队部,沿途大声嚷嚷,逢人便说:他(指我)为什么能去大队轧米厂上班?为什么没我侄子的份?结果在他的嚷嚷下,那位大队革委副主任悻悻地找到我说,你还是回生产队劳动吧!这样,我就只上了半天班!
呜呼,我没有半点杜撰和夸大。回想往事时,这些画面还不时萦绕在我脑海里。
2017年6月26日早晨7点
写于南开大学新校区宿舍楼B栋6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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