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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有关意见的函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武汉市长江新区总体方案申报工作的函》(武政函〔2017〕26号)及呈报的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环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
一、《报告》在对长江新区区域环境现状资料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识别新区实施各类活动的主要环境影响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客观分析了在基础设施规划实施的前提下新区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和环境容量。长江新区总体方案的战略任务和发展定位,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区的建设对长江经济带及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均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和良好的示范效应,新区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对于长江新区总体方案战略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我厅原则同意上述评估结论,并积极支持武汉长江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
二、下一步你市应在新区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环评工作中应针对不同区域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针对性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准入要求,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理要求,促进规划区域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合理计划区域开发时序;按照环保优先、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加快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保护区域内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促进长江新区绿色协调发展。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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