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武汉起点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就该公司为逃避社保不签定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等违法侵权行为一案,于2016年12月29日向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并于2017年1月9日接受受理及2017年2月28日开庭审理完毕,至今全程已近三月,仍迟迟不见裁决书下达,询问了两次,也是敷衍塞搪。
依仲裁法相关规定,从受理至出具裁决书审理结束,最长期限不超过60天,且本案案情并不复杂,适用简易程序可见。该公司已承认未缴纳社保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审理期间也未出具任何有力证据(庭审记录可查),不知何故,至今裁决书仍然未予出具呢?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有什么不能见人的交易隐藏着?难免是令人心生猜疑!毕竟该公司是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长是某区政协十三届委员啊!
今借热线平台一角,特请教于黄陂区政府的领导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劳动法规是不是只是个摆设?又抑或是只对无钱无势的小老百姓适用?而对有权有势的老板们能够法外开恩,视而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