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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013710620 于 2017-1-16 22:27 编辑
新年伊始,黄陂出现俩丑闻。而且都是跟在校学生有关。一是在校生被社会青年残杀;二是学生毫无故意的谩骂自己的老师。是学校或家长在“德”方面的缺失?我看都不是。应该是什么呢?我看前者是执法机构没有走进校园为学生宣传法治的结果,请问黄陂公安局你们这么多年有组织过到校宣传法治吗、你们在每个学校安排有法治宣传、督导员吗?
后者的问题直接就是区政府的责任。请问你们这么多年深入的、大张旗鼓的开展过“德、智、体”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吗、弘扬正气的教育也做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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